3月1日起 普通感冒不得開抗生素

醫生開處方使用抗生素時,再也不能隨心所欲了。
為避免和減少藥物不良反應,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藥性的產生,市衛生局近日頒佈了《<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>實施細則》,明確規定醫生開處方使用抗生素時,必須根據患者的症狀、體征及血、尿常規等實驗室檢查結果,初步診斷為細菌性感染者才能應用抗菌藥物。而普通感冒、麻疹、病毒性肝炎、灰髓炎、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發熱的患者,將不再用抗生素藥物治療。
據悉,為合理使用抗菌藥,市衛生局根據各種抗菌藥物的作用特點、療效和安全性、以及上海的社會經濟狀況、藥品價格等因素,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、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類結合各級醫院實際情況進行分級管理。
市衛生局要求,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下設“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小組”,全面負責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。每年至少2次定期公佈本單位抗菌藥物使用情況,建立實施抗菌藥物用量動態監測及超常預警制度。
去年,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共接到12000餘起藥品不良反應事件,其中一半是因濫用抗生素而引起的不良反應。有關專家指出,濫用抗生素最易引起的不良反應就是過敏性皮疹和消化系統失調,直接後果是全身紅腫、噁心嘔吐、腹瀉、便秘等,嚴重的還會造成心跳、呼吸驟停。
消息來源:每日經濟新聞 |